各学院、单位:
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,全面提高我校科研竞争力,做好第六次科研奖励大会的准备工作,学校决定对2016、2017年度的科研工作进行申报与奖励,现请各学院、单位认真组织申报2016、2017年度的科研工作奖励,及时上报科技处。
一、申报范围
1.完成人必须署名枣庄学院,成果时间应在2016.1.1—2017.12.31;
2.奖励范围及条件请参看附件《枣庄学院科研工作匹配资助与奖励办法》(枣院政字[2014]151号和枣院政字[2017]89号)。
二、申报形式
请各学院、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汇总表,并按《枣庄学院科研工作匹配资助与奖励办法》要求审查相关材料。
1.纸质材料:汇总表按年度一式一份,须本院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;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原件一式一份(核对后将退还给本人)、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。电子版汇总表请发到相关邮箱。
2.双肩挑人员到专业隶属学院申报,无专业隶属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由各部门负责通知并统计报送。
3.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须认真核对所有科研成果的原件,拒绝弄虚作假,学校将对表彰奖励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,如有不实,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4.请各学院、各单位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汇总表相应内容。
5.各单位须组织本单位人员登录科研管理系统(网址http://210.44.232.118/business/login.jsp,账号密码默认为6位职工工号)完善成果信息。将成果和检索收录证明等材料扫描后上传。上传件须与纸质件相同。
三、申报时间和地点
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,过期不候。
自然科学类报送综合楼1009东房间。联系人:栾晓春。联系电话:3786227。邮箱:zzxykjc@163.com。
人文社科类报送综合楼903西房间。联系人:汪涛。联系电话:3786704。邮箱:zzxyskc@163.com。
四、辅助说明
1.报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按照要求提供齐全,一一对应。
2.部分2016年之前的科研成果未奖励的,本次可补充申报,请各单位在汇总表中备注栏说明补充申报理由。
3.本次奖励2016和2017年度执行不同文件政策,标准不同。请严格按照不同年度统计。
4.希望各院部领导高度重视,不得拖延。
科技处
社会科学处
2018年6月14日